我走了。
臨行前連一個招呼都沒有打。
正如,林婉所說的那樣。
如果他做了什么不對的事情,
那我大可以遠離。
至于說改,我想沒有這個必要。
她是她,我是我。我不會因為,自己的問題,想要讓他人做出改變。
能夠改變自己的都已經是神了。
想要改變他人。
那就是神經病。
至于目前想去哪里,我暫時還沒想好。
不過肯定是優先去公司。
也許我應該處理一下這個。
要不把公司交給葉輕云?
它一天足以創造利潤,給孩子們留一個保障也好。
總不能事事都依靠林婉。
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。
再多的金錢,要不如給他們留一個可以生蛋的母雞。
想到這里我心中打定了主意。
但是我并沒有急著實施。
因為在這之前,我還有許多事情要做。
比如說,先回去看看。
我那許久不曾去住過的小屋。
是否還依舊完好?
我可以去呆嗎?
但是想想,那里林婉自己也清楚。
去那邊待著的話,
可能,如果林婉有心找我的話,應該也會被發現。
換一個地方吧。
重新開始。
我走在長街上。
看眼前人來人往。
卻又不知道該去哪里。
最后只是,隨意的選擇了一條路。
其實我也沒有想到。
僅僅只是去參加那個宴會。
就改變了我已經確定好的,人生軌跡。
果然命運唯一確定的,就是他的不確定性。
我本以為我這樣妥協著,可以和林婉走很遠很遠。
直到我生命安然的逝去。
走上冥者的道路。
但是該怎么說呢?
出乎意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