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氣呼呼的反駁道:“即便如此,何總也不能為了合情合理的裁人而故意設局害人吧?”
“張經理,我理解變革的必要性,但何總的做法真的讓人難以信服。”
因為目前公司裁員比較多,公司里還有許多中層領導,他們同樣因為“涉嫌嫖娼”的莫須有罪名,被何總以同樣的方式解雇。
這一發現讓我意識到,這背后或許隱藏著更深層次的陰謀。
其實聽著張經理訴后了這么多的話,我也差不多了明白了何總這樣做的目的。
在《勞動合同法》的第39條第(二)款里,明確規定:“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,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”
而何總正是利用這一點,順理成章的達成了無補償辭退員工的舉動。
我因為去洗浴中心嫖的事情,最終還是被何總拿來當理由,名正順的把我給開除了。
而不少公司的中層領導,也被同樣的裁員了,給出的理由都是和我一樣的涉嫌嫖,不適合繼續留在公司工作。
我開始懷疑,這一切或許從一開始,就是何總為了降本增效,而精心策劃的一場大戲。
他利用手中的權力,故意制造一些看似合理的借口,將那些在他看來不再需要或者可能威脅到他地位的中層領導們,一一清除。
而我,只是恰好在那個錯誤的時間、錯誤的地點,闖進了那個飯局,成為了這場大戲中的一個無辜犧牲品。
所以何總就想著用同樣的辦法,也把我這個“麻煩”給一并解決了。